首页
部门简介
人才招聘
通知公告
政策文件
办事指南
联系我们
学校主页
【纪检监察举报】
来访来信地址:11综合楼219、221办公室
实名举报电话:028-37600003、37600017
实名举报邮箱:jjxysdsf@163.com
【业务咨询联系】
来访来信地址:11综合楼219、221办公室
咨询联系电话:028-37600016、37600017
招聘工作邮箱:jjhr@vip.163.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基本医疗保险转入流程
基本医疗保险转入流程
01
需办理转入的教职工入职后一周内向人力资源部咨询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02
人力资源部审核参保凭证,将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交医疗保险转移窗口办理转移手续
li >
03
办理转移手续一个月后,教职工可自行前往社保局查询医保转移情况
备注:
一、本流程适用于来校前已缴存基本医疗保险,且需将医疗保险转移至眉山市社保局的教职工;
二、基本医疗保险转接需在停缴6个月内办理转移,超过6个月,眉山市医保局不予办理转移手续;
三、眉山户籍教职工来校前已缴存基本养老保险且需转入眉山的,参照上述医保转入流程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非眉山户籍教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可暂不转移。
学校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
邮编:620860 联系电话:028-37600016、 028-37600017
蜀ICP备 12028597号
版权所有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