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23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及要求
突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总牵引,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设置岗位并引进相关优秀人才。围绕国家和我省重点发展战略,推荐有潜力、有发展前景、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人选。
二、选聘条件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面向省(国)外柔性引进,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在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教授、研究员或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为我省急需紧缺且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3)具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大课题的研究、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等经历;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创新创业、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开辟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新的发展方向,能够引领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保持和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或能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
(4)一般为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聘期内,每年原则上能为所聘岗位工作累计不少于3个月。
同一申报人每批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天府峨眉计划”入选者在管理期内、“四川高端引智计划”入选者在项目执行期内、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合作专家在站期间,聘期内的“天府学者”特聘专家,不再申报“天府学者”特聘专家。
三、推荐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3760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