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四川省工业发展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的函》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推荐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职责
批准入库的专家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以不固定形式(随机抽取)参加评审活动,对涉及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的项目等进行综合评价;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
二、入库专家推荐范围
全省各企事业单位(含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从事机械类、汽车类、材料类、环境类、化工类、医药类、电子信息类、能源类、经济类、安全生产类、轻工类、纺织类、冶金类、建材类、食品(农产品)类、财经类、投融资类、规划建设类、建筑工程类、综合行政类、法律类、林农工程类、数字经济类、创新体系建设类、创新主体培养类、企业管理类、生产性服务业类、中小企业服务类,以及其他专业类别的技术专家。
三、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不良执业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 具备较高的学识水平和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理论知识、产业政策和相关管理制度;
(三) 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专业的最高不超过70周岁。
(四) 入库专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等)。
2.具有专业注册资格证书并在相关领域从业3年以上。
3.特别优秀(特殊行业)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和注册资格限制。
4.企事业单位中高层管理者,从事中高层管理工作十年以上且具有丰富企事业单位管理经验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和注册资格限制。
(五) 身体健康,能独立完成所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未曾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曾被取消(退出)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
四、推荐程序和方式
入库专家的遴选按照自愿申请、审核推荐、核准备案的程序,采取申报与逐级审查推荐的方式进行。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11月17日前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核无异议后于11月18日前将推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刘老师(11综219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查后统一报学校审批,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组织填报。
五、专家聘期
入库专家聘期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后可续聘,不能履行职责或不能继续担任的,可提前申请退出专家库。
六、特别说明
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库人选资格并暂停所在部门、单位下一年度的入库专家推荐资格。
人力资源部
2022年11月16日